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
2025年03月31日 来源: 抚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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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清原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抚顺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发【20252号、《关于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抚水审字【20253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李响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取水工程:本工程从后楼水库坝下泄水闸阀室内的供水管线取水,取水方式为重力式为主,特殊情况下水泵辅助,管道将水引至水库下游水厂内原水泵站。2.输水工程:新建dn225管线,长354m3.净水工程:新建一座1100m³/d净水厂和2座容积200m³清水池;净水厂区占地32934.配水管线:新铺配水管线38.363km;其中主管线dn250mm3341m,其中dn110mm管长2097m;dn90mm管线长749m;dn63mm管线长5260m;dn32mm管线长6666m;入户管dn20mm管线长20250m5.水表安装:安装IC卡水表1003个。

2.2建设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湾甸子村

2.3招标范围新建输水管线、新建净水厂和清水池、新铺配水管线、安装水表等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20250501日至20260630

2.7投标保证金4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其他在建项目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03311700202504091600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jy.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042210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j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504221030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jy.c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抚顺市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24-52426661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

联系人: 王浩权

电话: 024-53364112

2)招标代理机构: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人:宫玉

电话:024-55888777

电子邮件:gblnxmgl@163.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 宫玉

联系方式: 024-55888777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024-2344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