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5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5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5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5年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市交易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依法依规为各类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交易服务。
(二)协助相关部门建设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交易全过程电子化,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交易信息。
(三)受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代理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受托办理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根据委托权限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及督促合同履约。
(四)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相关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
(五)为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包括:
1.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558.27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558.27万元,比上年减少22.73万元,下降4%,其中:基本支出380.57万元,比上年减少35.59万元,下降8%,减少主要原因:在本年度有三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项目支出17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15万元,增加7%。增加主要原因,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要求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实际需要,市交易中心拟定分两期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其中一期建设已经在2024年验收完成并投入使用,2025年项目预算新增二期金额。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558.27万元,比上年减少22.73万元,下降4%,减少主要原因:在本年度有三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项目支出17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15万元,增加7%。增加主要原因,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要求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实际需要,市交易中心拟定分两期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其中一期建设已经在2024年验收完成并投入使用,2025年项目预算新增二期金额。
二、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8.27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8.27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27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6万元,项目支出177.7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558.27万元,比上年减少22.73万元,下降4%,在本年度有三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项目支出17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15万元,增加7%。增加主要原因,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要求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实际需要,市交易中心拟定分两期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其中一期建设已经在2024年验收完成并投入使用,2025年项目预算新增二期金额。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558.27万元,比上年减少22.73万元,下降4%,在本年度有三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项目支出17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15万元,增加7%。增加主要原因,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要求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实际需要,市交易中心拟定分两期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其中一期建设已经在2024年验收完成并投入使用,2025年项目预算新增二期金额。
三、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31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6万元。
人员经费322.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5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33;
2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金额为49.94万元;
2025年卫生健康支出预算金额为16.92万元;
2025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金额为27.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12.07万元,共包括1个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要求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实际需要,市交易中心拟定分两期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其中二期建设资金112.07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3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77.7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中没有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