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交易中心监控室的管理,保障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平台,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除行业监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交易中心允许不得进入监控室。
二、监控室实行门禁卡及挂牌管理,行业监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经实名登记后领取门禁卡方可进入监控室。
三、持卡人员需妥善保管门禁卡,不得外借,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监控室 。交易活动完毕应及时归还门禁卡。
四、进入监控室的人员要严守保密原则,未经交易中心允许不得将声像资料拷贝、摄录。不得使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任何活动。
五、行业监管人员在监控过程中发现任何设备、器材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处理任何设备及器材。
六、进入监控室人员应保持监控室内部整洁,禁止吸烟,禁止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