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开标室管理,维护正常的开标工作秩序,保证各类交易项目顺利开展,制定本规定。
一、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开标室的日常管理,任何单位使用开标室需事先与交易中心预约。
二、代理机构、招标人(采购人)、行业监管等相关人员进入开标室前需进行实名登记,并领取工作挂牌。
三、参与开标的相关人员应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有序进入开标室。凡与开标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室。
四、参与开标的所有人员实行全过程挂牌管理,有效识别身份。
五、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与会人员应按主持人宣读的开标纪律、开标程序及相关要求参加开标活动,不得影响和干涉正常的开标工作。
六、参与开标的所有人员应维护开标会议秩序,自觉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状态。
七、严禁吸烟,严禁大声喧哗。
八、自觉爱护室内的各种设备、设施,未经交易中心允许,不得随意搬动,损坏物品应予赔偿。
九、自觉保持开标室卫生,勿乱扔杂物。
十、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活动结束时,负责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关闭门窗,归还工作牌、遥控器、资料转运工具等物品。